1、《指导意见》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以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资本效率为中心,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要坚持的五项原则。
2、一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根本要求。
3、二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
4、三是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关系。
5、四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守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五是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采用的科学方法。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在新发展阶段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掌握运用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扎实推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取得新成效,争当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排头兵”。
1、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
2、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