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证丢失丢失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1.到当地房管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二、房产证丢失可以补办吗
1、房产证丢了是可以补办的。房屋所有人准备申请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相关部门进行登报声明;在房屋所有人将所有的相关资料交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并且填写完申请表及交上证明后,就可以登记审查核准了。最后等待不动产登记中心做最后的批复,缮证发证。
2、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3、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三、房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1、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交遗失补办书面申请,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登报声明满30日没有异议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六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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