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电话是多少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311-66007116、0311-66007119。
一、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简介: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2年,作为河北省教育厅直属厅级事业单位,受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领导,负责全省高、中等教育考试、招生的管理工作。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该院于2021年4月获得“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职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职责任务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指示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参与制定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组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命题、制卷、考务、评卷、登统工作,负责普通、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与计划的公布、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
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与开考计划的制定、毕业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中考考务及中师、中专招生计划和录取组织工作。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的职责及信息处的职能:
一、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的主要职责:
负责全省自学考试工作,包括各专业的计划制定,各专业课程考试命题、制卷;负责组织全省的自学考试、阅卷、登分、颁发毕业证书。
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的职能:
1、密切配合各项招生、考试业务工作,提供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服务。
2、承担招生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分类、管理。
3、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外界发布招生考试工作信息。
4、负责本院和各处室有关软件的开发和协调工作。
5、负责全院计算机技术培训,院内计算机管理和网络建设、管理。
6、充分利用院信息网和招生考试信息,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实现信息增值,服务于考生和社会。
河北教育考试院的官网是哪个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是: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2年,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厅级事业单位,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主管全省高、中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
具体业务工作:
1、普通高校招生、成人招生
负责普通高校、成人招生工作中计算机管理、运用和考生信息的流转、储存、上报和下发,招生计划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机读评卷,登分及录取中微机调档、统计和打印录取名册、网上录取,向新闻媒体提供录取信息和统计信息,招生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的研究开发。
2、自学考试、等级考试
在自学考试、等级考试工作中,负责自学考试子网及管理软件的维护、升级。信息的流转、储存、上报和下发,登统、机读评卷,向新闻媒体提供成绩信息,预测毕业生、打印毕业生名册,打印各类证书,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程序软件的研究开发。
3、研究生招生
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计算机信息采集、整理和运用。报名信息的采集,成绩合盘、整理和反馈考试成绩,打印录取名册等。
4、网络建设与网络管理
在院网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考试院网络初建、集成和开发。进行网络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网络用户、公共网络资源、网络信息、网络安全的管理和WEB服务器、DNS服务器、E-mail服务器等的维护。
5、技术培训和软件研究开发
负责全院干部职工的计算机技术培训,包括教材的确定,资料的收集,授课和开展专题讲座及新操作平台应用程序的使用;负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相关业务处室同志,具体进行各类应用软件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工作。
怎么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查成绩
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查询成绩,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进入河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在首页找到“成绩查询”板块。
在“成绩查询”页面,输入准考证号和姓名,选择所报考的考试科目。
点击“查询”按钮,等待返回成绩信息。
拓展知识:
河北省,简称“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石家庄,位于北纬36°05′-42°40′,东经113°27′-119°50′之间,环抱首都北京市,东与天津市毗连并紧傍渤海,东南部、南部衔山东省、河南省,西倚太行山与山西为邻,西北部、北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东北部与辽宁省接壤,总面积18.88万平方千米。河北省下辖11个地级市,共有49个市辖区、21个县级市、91个县、6个自治县。截至2022年末,河北省常住人口为7420万人。
河北省地处华北,漳河以北,东临渤海、内环京津,西为太行山地,北为燕山山地,燕山以北为张北高原,其余为河北平原,是中国唯一兼有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湖泊和海滨的省份,海岸线长487公里,有世界文化遗产3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中国优秀旅游城市4座。河北省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在战国时期大部分属于赵国和燕国,所以又被称为燕赵之地,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是中国重要粮棉产区。
河北考试院教育官方网站电话
河北考试院教育官方网站电话是:0311-66007715。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立于1992年,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厅级事业单位,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主管全省高、中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2021年4月,授予“河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职责任务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指示和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参与制定有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政策、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成人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命题、制卷、考务、评卷、登统工作,
负责普通、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与计划的公布、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与开考计划的制定、毕业审定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中考考务及中师、中专招生计划和录取组织工作。
另外,考试院培训中心承办会议和业务培训;资料发行部发行各类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河北自学考试》月刊是自学考试考生的良师益友。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下设七个处室:办公室、自学考试处、普通高校招生处、成人招生处、中师中专招生处、信息处、培训指导处。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服务宗旨是:严谨、公正、敬业、奉献。
就读学校在河北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已设报考点的高校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报考点。高校报考点只接收本校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是否包含独立学院,以高校报考点和高校所在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为准。
其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高校所在地的市、区(县)报考点。其中,驻石家庄市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按照石家庄市各区报考点有关公告选择报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