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精心作业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4)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做好文明生产;(5)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6)积极参加安全活动;(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权利:1、享受工伤保险和伤亡求偿权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控权4、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义务: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2、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法律规定新进员工三级安全教育需要最少三天到一周的时间,一二三级安全教育不得少于24学时。安监局3号令第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新员工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目的是让员工能够在生产的过程中按照安全操作流程来进行生产,避免因为操作流程不规定导致的意外伤害,降低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从而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扩大企业的利润。另外也能够增加员工的幸福感。
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时间,是在员工正式入职之前开始培训。当招聘部门招聘来新员工时,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就需要进行安全培训。只有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并且参加培训考试通过后才可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保证员工上岗时没有危险。所以安全培训时间是在入职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