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1、对外汉语教学,必须拥有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以下是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的评审条件:

2、第一条为了做好从事对外国人进行汉语教学的教师资格的审定工作,提高对外汉语教师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3、第二条对外汉语教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热爱祖国,热心弘扬中华文化,热爱对外汉语教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并具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经验,遵守外事纪律。

4、第三条对外汉语教师必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并具有一学年(累计学时为320小时)以上的对外汉语教学经历,取得了一定的教学经验,知识结构应达到下列要求:

5、1.了解对外汉语教学的性质和特点;

6、2.了解主要的语言教学法流派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7、1.比较全面地掌握现代汉语理论知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修辞、文字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并能对现代汉语的语言观象进行科学分析;

8、2,掌握古代汉语的基础知识,具有阅读一般古文的能力;

9、3.系统掌握普通语言学知识,并掌握应用语言学的基本知识。

10、1.了解中国文学发展概况,熟悉我国主要作家及其代表作品;

11、2.对世界著名的作家和作品有所了解。

12、1.熟悉中国的历史和地理,了解主要的名胜古迹,有一定的社会、民俗知识;

13、2.具有一般的世界历史、地理知识。

14、第四条对外汉语教师能力结构应达到下列要求:

15、1.能讲普通话,口齿清楚,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能辨别和纠正错误的语音语调;

16、2.能分析学生常犯的汉字、词汇、语法错误,并掌握科学的纠正方法;

17、3.熟悉简繁两种汉字字体,掌握汉字笔顺规则,书写正确、工整;

18、4.有较强的汉语口语和书面表达能力;

19、5.有一定的外语水平,熟悉教学用语,能进行日常生活会话,能借助工具书阅读专业书刊。

20、能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正确贯彻和运用课堂教学的原则和方法。

21、第五条对外汉语教师符合第二、三、四条规定者,可申请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出国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22、第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设“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领导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工作。

23、第七条申请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必须经“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考评、审核。

1、全称叫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是针对外国人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言教学。最近几年国家大力推广对外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教学的机构也有很多,比如国外的孔子学院等等。

2、对外汉语教学分为两种:一种是在国外的大学中任教汉语这门专业,第二种就是在国内的大学任教。

直观法,演绎法,归纳法,对比法,情景导入法。

1、先展示一定数量的例证,不能过于的少,需要进行大量的练习,然后引导学生从中概括出语法规则。归纳法是我们倡导的语法教学的主要方式,因为这种方法是先大量输入相关的句子,让学生有了一定的积累和感知,再来引导学生自己概括特点、分析规律,学生容易得到验证,对规律的理解就会比较深刻。

2、先展示语法规则,然后用实例说明语法规则,便于学生自行替换、生成和扩展。通常做法是把语法规则归结为若干句型,把句型具体化为一些范句。

1、语法翻译法为代表,强调对语言规则的理解和掌握;

2、经验派:直接法为代表,强调模仿操练形成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