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养狗严格管理区
1、一,为预防和消灭狂犬病,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持市容整洁。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巩固安定团结,特制订本条例。县级以上城市及近郊区,新兴工业区禁止养犬。警犬必须实施检疫免疫。
2、发现可疑病犬,要立即捕杀,以保证安全。各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兽医站,卫生防疫站及有关部门,施行对犬免疫注射。仓库及农村社员,外侨等私人养犬者,都必须接受对犬免疫注射。
3、注射狂犬病疫苗后。发给“家犬免疫证”,并在犬身作统一标记。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民兵以及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4、犬如伤人。犬主应负被咬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五广州,群众出售狗皮时应交回“家犬免疫证”。凡被犬咬致伤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怎么,并由医院向当地卫生防疫站申请狂犬病疫苗注射,防止狂犬病发生。
5、其他家养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送兽医站处理。野生哺乳动物被犬咬伤者,要立即捕杀。如有违犯本条例者,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狗狗不养怎么处理
1、自治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条例制订管理实施细则。经公安机关和兽医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他犬只。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时间为晚上8时以后,上午8时以前,节假日可延长至上午10时,要为犬只束牵引带,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成年人携带。一般管理区域内,可饲养烈性犬只。
2、但每户限养一只。外出束牵引带,并由成年人携带,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内,居住在楼房的居民禁止饲养烈性犬只。
3、禁止携带犬只进入办公楼。影剧院,文化娱乐场所。名胜古迹园。宾馆等公共场所,禁止携带犬只乘坐公共汽车。
4、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小区养犬管理规定由所在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规定,主要内容情况如下。每年由养犬人领到畜牧兽医行政部门进行免疫注射和检疫,为犬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将有关证明文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后。未领取动物健康免疫证的不准饲养。
5、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携犬与他人一起乘坐电梯。携犬人应当携带垃圾袋,随时将犬的粪便收装,带回自家卫生间处理。违者经查证后,由物业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费。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承担被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及其它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赔偿被伤害人其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