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普通住宅装修(厦门装修报价明细表)

现在厦门各小区可以装修吗

可以。厦门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楼内进行装修,以保障已住进来的居民的合法权益,装饰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开工前,还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登记,每天12时到14时、19时到次日7时,不得进行影响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休息。

厦门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维护人身、财产等公共安全,美化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市从事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活动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活动,是指为使建筑物达到一定的环境景观和使用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其外立面进行处理,以及在其外立面上附加各类设备、设施及饰品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外立面包括建筑外墙、外门窗、阳台以及其他外围护表面及附着的建筑构件。第四条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遵循安全、美观、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进行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内负责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

规划、市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相关管理工作。第六条鼓励在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中使用安全、环保、节能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应当符合规划、建筑、消防、环境保护、城市容貌等有关规定和标准,处理好排水、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损害相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第八条建筑外立面设计应当满足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必要内容及需要。既有建筑外立面不得擅自加设原设计以外的影响建筑外立面外观、周围环境以及明显加大荷载等不安全因素的内容。第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将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风格、色彩等作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的内容。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对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的材料、施工工艺的选用以及附加设备、附加设施的设置等进行审查。未按照本规定进行设计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第十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经审查通过的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时,应当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载明相关监督内容。

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第十一条建筑外立面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对其建筑外立面定期检查、清洗和维护,对有使用保质期的材料和饰品按时检查和更换,对出现安全隐患的建筑外立面装饰及附加设备、附加设施及时加固或者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建筑外立面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前款所称建筑外立面的维护管理责任人是指建筑物以及建筑外立面附加设备、附加设施的所有人、使用人。第十二条本市遇重大庆典、举办大型活动及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对市容环境进行美化的,可以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要求,组织对重要区域的建筑外立面实施清洗、粉饰。第三章建筑外墙饰面第十三条建筑外墙饰面应当采用安全、环保、反射系数低的建筑材料和防止脱落的技术措施和施工工艺。鼓励使用高耐候性、高耐玷污性、高保色性的高性能建筑涂料。第十四条建筑外墙饰面材料采用石材饰面板的,鼓励采用干挂式施工工艺进行施工,限制采用水泥砂浆现场粘贴石材饰面板。确需采用水泥砂浆现场粘贴石材饰面板的,应当采取可靠的嵌固措施,且石材饰面板墙面的离地高度不得超过3米。第十五条建筑外墙离地面高度超过24米的区域,不得采用粘贴饰面砖(板)。

在建筑外墙离地面高度不超过24米的区域粘贴饰面砖(板),且粘贴饰面砖(板)部位下有出入口、通道或者人员活动场地的,应当设置挑檐、顶棚等遮挡防护设施或者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

设置的挑檐、顶棚等遮挡防护设施,其伸出墙面长度应当不小于1.2米,并具有抵挡上部坠落物撞击的强度;无法设置遮挡防护设施的,其相应部位外墙饰面砖(板)应当设计采用防脱落的施工工艺。第四章建筑幕墙与外门窗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建筑幕墙包括玻璃幕墙、金属幕墙、石材幕墙、人造板材幕墙、复合板材幕墙等及其组合幕墙。第十七条采用建筑幕墙的建筑,应当结合建筑布局,在其周边设置挑檐、顶棚等遮挡防护设施或者绿化带、裙房等缓冲区域;建筑幕墙下有出入口、通道或者人员活动场地的,应当设置遮挡防护设施,其伸出墙面长度不小于1.2米,并具有抵挡上部坠落物撞击的强度。

厦门装修时间规定

1、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要求,对于装修时间有着如下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未完工投产使用的住户楼内进行装修,以确保未住进来的住户的合法权益,装饰装修人在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前,应当告诉相邻业主以及使用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条住宅装修时间规定是工作日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周末全天不能进行装修,其他时间进行装修都属于扰民。一般来讲,装修时间规定在每日八时到下午八时,逾期影响邻居生活的,邻居是有权拒绝,并向建设机关装修管理部门投诉。如果给邻居造成了损害,邻居还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处,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